湖北省鄂州市教育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公安局、衛生健康委員會、消防救援支隊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六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規范管理的通知》,旨在建立權責清晰、協同聯動、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,為全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服務立規矩、劃紅線,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,切實保障學生安全與權益。這一舉措標志著鄂州對校外托管機構的監管步入系統化、規范化新階段。
隨著社會節奏加快,雙職工家庭增多,中小學生放學后“管理真空期”催生了龐大的校外托管市場需求。這些機構在為家長提供便利、解決后顧之憂的也因長期存在準入門檻模糊、監管主體不明、安全責任不清、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而備受社會關注。消防安全隱患、食品安全風險、從業人員資質缺失、收費混亂等現象時有發生,成為廣大家長心中的隱憂,也影響了教育生態的和諧穩定。
此次鄂州六部門聯合發文,核心在于構建跨部門綜合監管體系,破解以往“多頭管理”可能導致的“管理真空”難題。通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:教育部門負責牽頭協調,并對托管機構涉及的學生管理、作息安排等教育相關行為進行指導;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營業執照、食品安全及收費行為的監管;公安部門負責治安、消防監督檢查及從業人員背景審查;衛健部門負責傳染病防控、飲用水衛生等指導監督;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安全專業檢查;住建部門則對托管場所的房屋安全進行監管。這種“組合拳”式監管,旨在形成監管閉環,覆蓋托管機構運營的全鏈條、各環節。
通知對校外托管機構的設立與運營提出了具體規范要求。在設立條件上,強調了場所安全標準,要求必須符合建筑、消防、環保、衛生等安全規定,遠離污染和危險源。在人員管理上,要求從業人員具備良好的品德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并依法進行健康檢查,直接看護人員與受托學生比例需合理配置。在服務內容上,明確其應為學生提供接送、用餐、休息、作業輔導等基本服務,嚴禁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科類培訓,不得加重學生課外負擔,確保托管服務的“非學科”屬性。在收費方面,要求明碼標價,公示收費項目與標準,接受社會監督。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報告制度,也是剛性要求。
為確保政策落地見效,通知還建立了聯合檢查、信息通報和信用管理機制。六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,對不符合規定的機構責令限期整改,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的,依法依規嚴肅查處,直至吊銷相關證照。通過建立托管機構信息檔案和信用記錄,將違規失信機構納入重點監管名單,實施協同懲戒,從而引導行業自律,提升整體服務水平。
鄂州此次重拳規范校外托管市場,是對群眾關切的積極回應,也是構建良好教育生態、守護學生健康成長安全防線的必要之舉。它將促使校外托管機構從“野蠻生長”走向“規范發展”,從單純的“看管場所”轉向注重安全、健康與成長的“服務驛站”。長遠來看,清晰的規范與嚴格的監管,不僅能為學生營造安全、健康的課后環境,減輕家庭負擔,也能為合規經營的托管機構創造公平、有序的市場環境,推動整個行業朝著專業化、標準化和優質化的方向轉型升級,最終實現社會效益與行業發展的雙贏。